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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作风、谋发展、争先进 || 靠前指挥 带头领办 检察长出庭公诉涉恶案件
2022-03-23    来源:中宁县人民检察院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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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23

    3月23日,由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严某某、潘某甲、潘某乙等九人涉嫌赌博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一案在中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张月玲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。

开庭审理前,检察长带领办案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翻供、辩解等问题精心制作庭审预案,并以实战的形式模拟庭审。庭审中,面对多名被告人和多起犯罪事实,案件证据量大的情况,张月玲检察长及办案组采取先易后难、先轻后重、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作用的策略,对辩护人的提问和被告人对证据的质疑给予答辩说明,有理有据地揭露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的犯罪事实,并结合庭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全案有八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,一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、悔罪,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。

    该案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恶案件。检察长出庭公诉涉恶案件,严格贯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要求,主动落实好政治责任、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,彰显了检察担当,发挥了“头雁效应”。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,也向社会释放了扫黑除恶始终在路上的强烈信号,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(文/第一检察部 张冀 陈蓦   图/政治部 高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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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中宁县人民检察院